先确定实际产品类别,再选择合规路径
在欧盟销售手机,并不是取得一张“CE证书”就够了。制造商必须同时判断无线电、化学物质、充电、耐用性及消费者信息等要求。首先需要确定成品的硬件型号、软件功能、充电方式,以及首次将产品投放欧盟市场的经营者。境外认证、已测试的通信模组或单独印刷的CE标志,都不能证明整机合规。
先确定实际产品类别,再选择合规路径
应依据欧盟法规2023/1670及授权法规2023/1669的法律定义,而非商品名称。传统按键手机、可安装第三方应用的智能手机、固定电话无线听筒,以及屏幕可卷收的设备,可能承担不同的生态设计义务。其无线通信功能仍须单独依据无线电设备指令(RED)评估。
- 记录蜂窝及卫星网络、SIM/eSIM、Wi-Fi、蓝牙、NFC、无线充电、天线、频段和各工作模式。
- 确认是否支持有线充电、USB-C及适用的USB Power Delivery、最大充电功率与包装内是否附充电器。
- 识别操作系统、互联网连接、个人数据处理、支付或数字价值转移、更新机制和第三方应用。
- 确定欧盟上市日期、各型号及变体、制造商、进口商、销售国家、电池配置和包装内容。
能源标签中的“智能手机”并非只看能否安装应用:还须具备可视对角线至少4.0英寸但小于7.0英寸的内置触摸屏;折叠屏及多屏设备另有具体规则。应保存屏幕尺寸证据,并核查可卷收主屏和高保密通信手机的法定排除情形。
采用代工厂(OEM)文件前,须先确认法律意义上的制造商。根据《无线电设备指令》(RED)第14条,进口商或经销商以自身名称或商标投放手机,或对已经投放市场的无线电设备作出可能影响RED符合性的修改时,应承担RED规定的制造商义务。工厂检测报告不会自动转移这些义务。
欧盟手机适用法规决策矩阵
下表用于初步筛选;每项法规的适用定义、条件和豁免,必须针对具体设备逐一核实。
| 法规层级 | 触发条件 | 上市前证据或行动 |
|---|---|---|
| RED 2014/53/EU | 为无线通信或无线电测定发射、接收无线电波。 | 频谱、健康(含射频暴露)、电磁兼容与安全评估;技术档案、欧盟符合性声明及CE标志。 |
| RED网络安全 2022/30 | 联网、处理个人/通信流量/位置数据,以及转移货币价值的功能,分别关系到(d)、(e)、(f)。 | 威胁评估、EN 18031证据、标准适用限制,以及是否须公告机构介入。 |
| 统一充电接口 2022/2380 | 适用范围内支持有线充电的手持手机,自2024年12月28日起。 | USB-C及充电互操作性证据,充电器是否随附的图示和充电性能标签。 |
| 生态设计 2023/1670 | 定义范围内的智能手机及其他手机,自2025年6月20日起;须审查例外。 | 耐用性、电池、维修与备件、维修信息和操作系统支持计划。 |
| 能效标签 2023/1669 | 适用的智能手机,而非所有传统手机;自2025年6月20日起。 | 首台投放欧盟市场前完成EPREL型号登记、验证标签参数、产品信息表及零售/电商素材。 |
| RoHS / REACH | 电子部件材料和可能存在的受限或高度关注物质。 | 材料声明与RoHS证据;达到条件时评估REACH告知及SCIP义务。 |
| 电子废物/电池/包装 | 电子设备及其便携电池、销售和运输包装。 | 划叉垃圾桶及回收说明;国家生产者责任登记、电池与包装规则。 |
| 隐私/运营商 | 处理个人数据或使用电信运营商服务。 | 独立评估GDPR/ePrivacy角色和运营商互操作条件;这些不代替产品CE。 |
| 向CRA过渡 | 含数字要素的产品:2026年9月11日起报告义务;2027年12月11日起主要制度。 | 立即建立漏洞与事故报告流程,并规划过渡期的网络安全证据。 |
正确选择RED符合性评估程序
RED第3(1)条涉及健康与安全(包括不受电压下限约束的低电压指令安全目标)以及电磁兼容;第3(2)条涉及频谱。对无线电设备应在RED框架下评估这些要求,不能用独立的EMC或低电压“证书”替代。RoHS在适用时仍是另外一项CE法规。
RED第17条允许对第3(1)条采用内部生产控制。对第3(2)及3(3)条,只有完整采用在欧盟官方公报中公布引用的相关协调标准时,才可选择这种内部路径。否则需要欧盟型式检验加符合型式的生产控制,或由公告机构参与的全面质量保证。实验室报告并不自动等同于欧盟型式检验证书。
自2025年8月1日起,授权法规2022/30要求适用产品满足RED网络保护、隐私和防欺诈要求。实施决定2025/138公布EN 18031-1/-2/-3,但对符合性推定施加限制。法规2026/339直到2027年12月11日才废止2022/30,届时《网络弹性法案》(CRA)全面适用。然而CRA第14条对已被利用的漏洞及重大安全事件的报告义务,已经自2026年9月11日起适用,包括相关的较早投放市场的产品。
EN 18031是自愿采用的协调标准,并非独立的法律义务。欧盟官方公报对其符合性推定设有限制,例如允许用户不设置密码的设计,以及EN 18031-3的安全更新评估条款。如这些标准不能完整涵盖适用的RED第3(2)条或第3(3)条要求,应就该要求采用第17条涉及公告机构的评定程序;单凭检测报告不够。
对于能够转移金钱、货币价值或虚拟货币的手机,应单独审查RED第3(3)(f)条:实施决定2025/138明确将EN 18031-3:2024第6.3.2.4条的评估标准排除在该项要求的符合性推定之外。因此不得仅凭该条款选择内部生产控制程序;须记录第17条公告机构评定路径的判断,并核查是否有其他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引用且完全适用的协调标准。
测试前应取得的整机证据清单
- 型号矩阵:主板修订、基带模组、天线、频段、SAR及射频暴露配置、销售国家、软件版本。
- RED方案:预期和可预见用途、射频/EMC/安全/网络安全标准版本、官方公报引用及限制、测试报告和公告机构路径理由。
- 网络安全档案:系统架构、个人数据流、支付功能、威胁、认证机制、安全更新和漏洞处理联系人。
- 充电档案:USB-C及适用时的USB Power Delivery测试、有线/无线模式、包装图示和标签样稿。
- 生态设计档案:电池循环次数与续航、跌落及防尘防水结果、可维修性计算、拆解资料、备件和系统更新期限、EPREL数据。
- 材料与废弃物:RoHS物料清单、材料声明、REACH筛查、电池规格、废弃电子设备标识和各国延伸生产者责任安排。
- 主体责任:法规2019/1020第4条规定的欧盟境内经济运营者、进口商身份、批次追溯和供应链授权。
- 销售资料:完整欧盟符合性声明或包含网址的RED简化声明、CE及其他标识、当地语言安全说明、频段及最大发射功率、电商标签资料。
从产品冻结到准许销售的执行顺序
- 固定SKU及变体,书面确认适用法规和例外;天线或固件变化后不能未经评估沿用原测试。
- 确定RED协调标准和是否需要公告机构,测试最不利配置并修正射频、安全、网络及化学不符合项。
- 完成生态设计;对智能手机制作能效标签,并在首台进入欧盟市场前登记EPREL型号,向零售商提供相关资料。
- 确定欧盟责任经营者,核查各国电子废物、电池和包装义务,完成手机、盒子及线上商品信息。
- 签发欧盟声明并保存技术档案,启动备件、系统维护及漏洞报告程序,控制供应商和版本变更。
边界情形:功能机、充电方式、调制解调器与未来法规
按键手机可能仍适用RED、有线充电时的USB-C、生态设计及废弃物规定,但未必属于必须贴智能手机能效标签的产品。只支持无线充电的手机应专门核实“可有线充电”的触发条件。已认证的基带模组不能代替整机天线、射频暴露、EMC和软件评估。电池法规2023/1542第11条自2027年2月18日才适用,并有法定例外及与产品维修规则的衔接,不能说它在2026年无条件约束所有手机。包装法规2025/40一般自2026年8月12日适用,但统一材料标识将在较晚日期实施。
生态设计不仅要求可维修性,还涉及符合性文件。对适用的手机,根据法规2024/1781第79条继续有效的指令2009/125/EC第5条,应编制引用实施法规2023/1670的符合性声明及技术文件,并按规定使用CE标志;可将适用的CE法律要求合并声明。法规2023/1670关于电池更换和维修的要求已于2025年6月20日适用;另行的电池法规第11条自2027年2月18日起依其条件与例外适用。
欧盟合规不等于其他市场许可
欧盟符合性声明不取代美国、英国或中国的程序。如需进入其他市场,应查看各自路径:
官方法律来源与实施说明
以下为欧盟法规及委员会指引;发布前应查阅合并文本、官方公报协调标准和销售国的具体执行要求:
常见问题
进口手机有CE标志,就能不经公告机构销售吗?
在满足RED第17条条件时,制造商可以采用内部生产控制。但必须检查官方公布的协调标准、网络安全限制及欧盟责任主体;仅有CE图案和供应商报告不足以决定程序。
传统按键手机必须有EPREL智能手机标签吗?
不能仅凭它能进行移动通信就认定必须有。先依据2023/1669判断智能手机定义与适用范围;RED、生态设计和充电规则仍可能适用。
支持无线充电时还必须设置USB-C吗?
这类产品的统一充电技术规则以设备能够有线充电为条件。如果既能无线充电也能用线充电,不能以无线功能为由排除USB-C要求。
2027年12月前已上市的型号怎么办?
应区分已投放市场的单台产品、新投放的产品和实质性修改。2025至2027年相关投放受RED网络安全要求约束;CRA报告义务自2026年9月起,主要制度自2027年12月起。
供应商基带模组的CE证书足够吗?
不够。模组测试可纳入技术资料,但成品的天线、机壳、功率、射频暴露、固件及附加功能仍必须独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