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咨询与项目协调

越南准入:检测前先核对HS编码、实际功能及主管制度

测试前必须确认适用监管要求。

产品进入越南市场,并不意味着申请一张通用证书。第一步应按具体产品型号选择合规路径:明确预期用途、最终配置、越南海关HS编码以及适用的行业清单,再安排测试或发货。

本全国性指南说明主管机关、可能并行适用的制度以及何时转入专业程序;不能替代针对具体产品的法律及技术判断。

越南准入:检测前先核对HS编码、实际功能及主管制度

越南有通用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法规框架,但是否需要合格评定、符合性声明、产品通报、专项许可或能效标签,取决于具体行业制度。强制性国家技术法规QCVN不同于原则上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TCVN;不能将测试标准一概视为强制许可。 但如适用的强制性法律文件或QCVN明确引用TCVN,被引用的部分可能具有约束力;应核实具体法律依据及引用范围。

必须同时核对HS编码和实际功能。联网电器可能同时涉及无线电、电气安全和能效要求;宣称治疗功能可能使普通消费品转入另一法律类别。

越南产品类别与监管路径矩阵

产品或触发特征首先核对的主管机关或制度尚需确定的问题
无线电、Wi-Fi、蓝牙或电信功能科学技术部(MOST):信息通信及无线电,36/2026号通知和适用QCVN核对HS、产品描述、频率、功率、内置模块和风险等级;认证与符合性声明不可混同。
家用电器、照明、玩具、电缆MOST:36/2026号通知中高、中风险清单核对具体特征、QCVN、评定方式和适用标志。
空调、冰箱、风扇或其他用能设备工业和贸易部(MOIT):能效及产品监管独立于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核对能效标识及最低能效要求。
食品、补充剂或食品接触材料食品安全制度;按产品分别涉及卫生、MOIT或农业环境部门依据申报当时有效规则确认声明、注册和进口检查。
化妆品或药效宣传卫生部(MoH):化妆品通报或药品管理用途、成分和宣传语决定路径;化妆品通报不等于药品许可。
医疗器械或体外诊断产品卫生部(MoH):经修订的第98/2021号法令及第24/2026/TT-BYT号通知判断器械属性、风险分类、当地责任主体及通报/注册手续。
化学品、混合物或经处理制品MOIT:化学品法律及相关行业要求核对配方、危险物质限制及物质与制品的区别。

采用2026年现行规则,而非过期清单

关于产品质量及标准技术法规的第78/2025/QH15号和第70/2025/QH15号法律修订自2026年1月1日实施;第37/2026/ND-CP号法令自1月23日实施。MOST第36/2026/TT-BKHCN号通知自2026年7月1日实施,制定中、高风险产品清单并替代旧的信息通信产品第29/2025号通知。新申请不能仅依据仍引用2024—2025年清单的商业网页。

还须分别核对各部门产品清单:工业和贸易部(MOIT)第33/2026/TT-BCT号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农业与环境部第27/2026/TT-BNNMT号通知应结合2026年10月9日生效的第44/2026/TT-BNNMT号修订通知阅读。上述清单均不能替代科学技术部第36/2026号通知。

对于食品及食品接触材料,卫生部第27/2026/TT-BYT号通知另列有其主管范围内的中风险产品。该清单本身并不意味着此前暂停适用的第46/2026号食品法令恢复执行;须结合申报时实际有效的食品安全规定逐项判断。

化学品及产品中的危险化学物质,应核对第69/2025/QH15号《化学品法》(2026年1月1日生效)和第26/2026/ND-CP号实施法令(2026年1月17日生效)。化妆品则须结合第34/2025/TT-BYT号修订通知(2025年8月18日生效)适用第06/2011/TT-BYT号通知。

医疗器械另有2026年专项检查点:卫生部第24/2026/TT-BYT号通知自2026年7月1日生效,涉及医疗器械风险确定、管理措施,并修订第05/2022/TT-BYT号通知。应结合经修订的第98/2021号法令适用;MOST风险清单及供应商的境外分类均不能单独决定越南医疗器械准入路径。

食品另有重要变化:第15/2026/NQ-CP号决议暂停适用第46/2026号法令及第66.13/2026号决议,直至未来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令生效。政府说明暂停期间继续适用第15/2018/ND-CP号法令。提交前必须再次核实状态;本概览不能给出适用于所有产品的统一费用、期限或审批时长。

从产品规格到首次销售的五道关口

关口需取得的依据出现以下情形不得推进
1. 固定型号与HS最终规格、用途/宣传、图片、型号变体、零部件及无线电数据、HS理由HS与功能矛盾或漏列模块。
2. 确定全部制度注明日期的主管机关、现行QCVN、风险等级及豁免依据矩阵仅检查了多个适用制度中的一个。
3. 核实申请方及测试必要时确定越南进口商/责任方、样品计划及报告认可情况未经核对即认定外国证书有效。
4. 完成上市前程序所需评定、声明/通报/注册、进口检查、标签及批准范围在必需步骤完成前已安排销售。
5. 监控变更和批次获批型号范围、证书、标签、进口记录、追溯与变更台账固件、无线模块、工厂、宣传或供应商改变而未重新核查。

越南市场准入初审资料与责任主体

初步评估建议准备以下八项;它们是筛查材料,并非所有产品依法必须提交的统一八项文件。

  • 产品名称、照片、全部SKU/版本以及预期用途。
  • 额定电气参数、无线频率/功率、连接、软件及零部件差异。
  • 附理由的HS编码、原产国和生产商。
  • 适用时提供成分以及食品、医疗或化妆品功效宣称。
  • 现有CE、IEC、ISO等报告及其方法、日期和覆盖型号。
  • 拟定越南进口商、分销商或责任主体;相关制度要求时提供授权。
  • 越南语标签草稿、包装及说明书;核对43/2017号法令及111/2021号修订。
  • 首次发货时间、批量、生产厂、变体及计划中的技术更改。

按交付事项分工:生产商提供准确规格并维护技术证据;越南进口商或市场经营主体履行其法定申报和进口职责;测试/认证机构仅在获认可范围内活动;顾问记录分类假设及未决问题。服务提供者不会自动成为法定申请人或当地代表。

本指南的边界及专业服务入口

如需实施无线电和电信认证,包括具体QCVN、测试计划和申报文件,请转至越南电信认证专题页面;需要管理多国合规项目,可参见全球产品市场准入概览。本页负责路径选择,不认定某型号已获批准。

供核验的官方来源

提交申请时应重新核实以下官方文本。列出来源仅为辅助选择路径,不代表每项规则都适用于每件产品。

  1. 78/2025/QH15
  2. 70/2025/QH15
  3. 37/2026/ND-CP
  4. 36/2026/TT-BKHCN
  5. 15/2026/NQ-CP
  6. 15/2018/ND-CP
  7. 111/2021/ND-CP
  8. 04/2025/ND-CP
  9. 24/2026/TT-BYT
  10. 06/2011/TT-BYT
  11. 04/2017/QD-TTg
  12. 33/2026/TT-BCT
  13. 69/2025/QH15
  14. 26/2026/ND-CP
  15. 27/2026/TT-BNNMT
  16. 44/2026/TT-BNNMT
  17. 27/2026/TT-BYT
  18. 34/2025/TT-BYT

越南市场准入常见问题

蓝牙家电只需要一个越南批准吗?
不一定。须按现行MOST清单及QCVN核查完整产品,并在相关情况下分别评估电气安全、电磁兼容和能效标签。无线模块证书不能自动覆盖整机。
CE标志或IEC测试报告可替代越南合规程序吗?
不能自动替代。能否采纳取决于具体越南技术法规、评定方式及机构认可要求。放弃本地测试前应书面确认差距和认可结论。
食品进口商现在是否应直接适用第46/2026号法令?
不可如此推定。第15/2026号决议暂停其适用,政府要求暂停期间继续采用第15/2018号法令。提交前应确认是否出现新的生效规则。
首批获批后,后续批次均可自动进口吗?
未必。须区分型号认证、逐批评定、符合性声明和进口检查,并逐项核实证书范围、重复使用条件及变更要求。
美容设备宣传治疗作用应如何处理?
先固定宣传和预期用途,判断属于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品还是一般电器。营销措辞可能改变分类,不能直接使用化妆品路径。

发布负责人: Khachatrian Razmik

更新日期: 2026-10-16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