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咨询与项目协调

您的产品组合是否需要 MDR 授权代表?

测试前必须确认适用监管要求。

对于在欧盟境外设立的医疗器械制造商,欧盟授权代表(EU AR/EC REP)承担的是法定监管职责,而不是提供邮寄地址、经销许可或替代 CE 符合性评估。根据《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DR)第 11 条,制造商向欧盟市场投放器械前,必须按通用器械组指定唯一的欧盟授权代表,并由后者书面接受授权委托。

选择服务商时,需要核实其能否承接指定的产品组、核对必要证据、响应监管部门并在器械整个生命周期持续履职。仅有授权代表任命,并不证明器械符合 MDR。

您的产品组合是否需要 MDR 授权代表?

询价前先确认法律意义上的制造商、预期用途和适用法规。欧盟进口商不会自动成为制造商的授权代表,两者义务不同。授权代表按器械组安排,并非每个销售国分别聘请一名代理。

产品情况 代表安排 任命前核查
欧盟境外制造商拟在欧盟销售 MDR 医疗器械 每个通用器械组指定一名在欧盟设立的授权代表,须书面接受委托。 制造商身份、产品组、风险类别及市场准入状态。
制造商在欧盟成员国设立 第 11 条针对非欧盟制造商的代表任命规则不适用。 核实实际法律设立及制造商身份;仅有欧盟仓库并不足够。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IVD) 应按《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IVDR 2017/746 单独评估代表安排。 核实预期用途及 IVD 分类。
定制器械、过渡期旧法规器械或仅用于临床研究的器械 不能照搬普通 CE 器械的检查表。 核查附件 XIII、过渡期条款;临床研究申办方的法定代表另属一项角色。

书面授权委托:接受之前应约定什么?

MDR 第 11 条第 2 至 4 款要求书面接受委托并履行法定最低任务。委托至少须涵盖同一通用器械组内的全部器械。不同器械组可以有不同代表,但同一组不能同时由两名相互竞争的代表负责。附上具体型号清单有助于避免遗漏。

合同必须保障代表持续获取最新版文件,并建立应答监管部门的实际流程。合同不得转移第 10 条规定的不可委托的制造商责任,包括符合性评估、编制技术文件、质量管理体系和上市后监督。可以另行约定协助服务,但法定责任归属不变。 根据第 10(8) 条,相关文件副本至少须在符合性声明所涵盖的最后一件器械投放市场后保存可供查阅十年;植入式器械为十五年。对欧盟境外制造商,MDR 附件 I 第 23.2(d) 项要求器械标签标明授权代表名称和注册地址。

  • 双方的法定名称、设立地址、开始日期及覆盖的器械组与型号。
  • 第 11(3)(a) 至 (h) 项任务,包括监管沟通、投诉转交及纠正措施配合。
  • 持续访问现行技术文件、欧盟符合性声明及适用的公告机构证书。
  • 明确更新责任、安全访问、事件联系人、终止与交接程序。

委托前文件包:八项核查清单

此清单用于签署前交接资料,不表示所有文件已经充分,也不意味着代表为器械签发认证。定制器械和过渡期产品应按适用规则调整。

  • 法律制造商全称、欧盟境外地址和法规事务联系人。
  • 产品系列、型号、预期用途、MDR 风险类别、适用时的 Basic UDI-DI 及通用组对应表。
  • 适用情况下的最新版欧盟符合性声明,并核对其覆盖范围。
  • 按照 MDR 附件 II、III 或特别规定整理的技术文件及版本控制访问权限。
  • 适用时公告机构证书及附件、修订记录和有效状态。
  • 体现制造商与授权代表信息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书样稿,并核查语言要求。
  • EUDAMED 经营主体/SRN 信息、授权关系及器械注册责任与状态。
  • 投诉、不良事件报告、现场安全纠正措施联系人及未解决的监管请求。

委托生效后,谁对哪些事项负责?

下表用于区分授权代表服务与模糊的“全包 CE 注册”承诺。依据第 15(6) 条的一般规则,代表须长期、持续配备负责法规符合性的人员(PRRC);MDCG 指南对过渡期旧法规器械提示了特殊情况。 第 11(5) 条还规定:如果非欧盟制造商未遵守第 10 条,授权代表可能依法对缺陷器械承担有条件的连带责任。这是选择服务商时应评估的法律风险,不是 CE 认证保证。

主体 最低运营职责 权限边界
制造商 产品符合性、技术文件、质量体系、符合性评估、上市后警戒及器械/UDI 数据。 第 11(4) 条列出的第 10 条职责不能通过委托转移。
授权代表 核实资料、备存副本、办理自身主体注册、核查制造商注册并配合监管部门。 不能签发 CE 认证,也不能替代制造商。
欧盟进口商 按第 13 条独立核查 CE 标志、声明、代表任命、标签和适用的 UDI。 进口商核查不等于授权代表委托。
公告机构/主管机关 依法需要时进行认证;主管机关负责验证、监督和执法。 代表不能批准器械或签发 SRN。

MDCG 2022-16 指南进一步明确,第 11(5) 条下可能承担连带责任需同时满足两项条件:制造商依适用的产品责任法对缺陷器械承担责任,且已认定其未履行第 10 条义务。争议由法院裁决。该指南还指出,授权代表就委托范围内的旧法规过渡器械(legacy devices)无需指定 PRRC;不得将此例外直接套用于新的 MDR 器械。

2026 年 EUDAMED:区分主体、委托关系和器械记录

自 2026 年 5 月 28 日起,EUDAMED 的经营主体注册、UDI/器械注册、公告机构与证书、市场监督四个模块已强制使用,但须考虑适用过渡规则。其余两个模块目前尚未强制。授权代表依据第 31 条办理自身主体注册,并核查制造商依据第 27、29 条履行的义务;器械注册的法定责任仍归制造商。

非欧盟制造商注册经营主体时,需要在 EUDAMED 建立授权代表委托关系,并由代表核实。SRN 经过主管机关验证后产生,商业服务商无权出售或签发。完成入驻前应检查现有主体记录及委托覆盖的通用器械组是否一致。

在 EUDAMED 核查委托时,应将已签署的委托范围与制造商填写的委托记录及授权代表确认状态逐项比对。欧盟委员会规定的委托摘要包括双方名称、地址、委托起止日期及通用器械组;非欧盟制造商提交新增委托,由授权代表核实。市场监督模块供主管机关及欧盟委员会使用,并非授权代表需要代办的另一项商业注册。对于此前已上市的器械,应按具体过渡规定核查注册期限,不能认定所有旧器械记录都必须在 2026 年 5 月 28 日完成。

签署后的五项持续管理措施

授权代表职责并不止于入驻。第 11(3) 条要求使用主管机关指定的欧盟官方语言提供资料、转交样品请求、配合预防及纠正行动,并立即向制造商转达投诉和疑似事件。制造商仍承担警戒报告和产品安全义务。

  • 确定监管联系人、制造商联系人及替补人员,设置可用的文件存储库。
  • 跟踪证书、声明、型号及标签变更,并更新提供给代表的副本。
  • 登记主管机关请求,协调样品访问并保存应答记录。
  • 立即转发投诉和疑似事件,协调升级报告和纠正行动。
  • 产品组或法律实体发生变化时,复核委托范围和 EUDAMED 资料。

更换授权代表时如何避免代表空缺?

第 12 条要求制造商、在可行情况下的原代表以及新代表明确签订交接安排。仅发送解约邮件不足以完成合规交接。必须结合在售产品、现有标签库存、文件存取和监管往来处理。

  • 衔接原委托终止日期和新委托开始日期。
  • 约定产品资料和宣传材料可继续使用原代表信息的最后日期,并检查标签/说明书。
  • 在遵守保密和知识产权要求的前提下移交文件。
  • 确保终止后仍能转交投诉和疑似事件报告,并更新 EUDAMED 委托记录。

申请授权代表服务报价需要提供什么?

提交制造商身份与所在国、逐型号产品清单、MDR/IVDR 路径、分类、声明及证书状态、EUDAMED/SRN 状态、目标市场和现任代表合同(如有)。要求候选方说明其欧盟法律实体、第 15(6) 条下的 PRRC 安排、覆盖的通用器械组、文件访问方式、监管应答流程、服务排除事项和终止交接条款。收费取决于组合复杂程度和持续工作量;MDR 不规定统一的代表服务价格,也不保证固定办理周期。

如需跨行业背景,请参阅欧盟授权代表概览;产品分类与整改参阅MDR 合规咨询;具体申报流程参阅MDR 注册服务;体外诊断产品参阅IVDR 授权代表服务。

官方法规及实施资料

MDR 授权代表常见问题

非欧盟制造商的 I 类医疗器械也需要授权代表吗?

需要,只要该器械依据 MDR 投放欧盟市场。I 类并不普遍豁免第 11 条;具体符合性评估路径应另行判断。

我们的经销商可以担任授权代表吗?

原则上可以,但须在欧盟设立,并有能力接受和履行书面委托。还应审查利益冲突、文件访问和法规能力;经销身份本身不足够。

不同产品可以指定两名代表吗?

不同通用器械组可以分别任命,但每一组只能有一名代表,且委托须覆盖该组全部器械。

代表能保证 CE 认证吗?

不能。代表核查文件及适用的符合性评估是否完成;制造商仍对合规负责,必要时由公告机构参与。

代表能代替我们在 EUDAMED 注册产品吗?

代表负责自身主体注册,并核查制造商的 UDI/器械注册义务。可以约定行政协助,但不转移制造商的法定责任。

制造商拒绝必要的纠正措施怎么办?

第 11(3)(h) 条要求在委托中约定:制造商违反 MDR 义务时可终止委托。对具体拒绝纠正的情形,应依据事实和必要的整改措施判断,不得臆定统一宽限期。如果代表据此终止委托,第 11(6) 条要求立即向主管机关及适用的公告机构说明并通报终止原因。

发布负责人: Khachatrian Razmik

更新日期: 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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