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确认成品型号的六项事实
“电子产品”并不是中国统一的认证类别。有线传感器、Wi-Fi 摄像机和蜂窝通信终端可能分别涉及不同的强制要求。在面向中国大陆销售前,应按照成品型号、电源、无线发射功能、公用通信网连接方式及材料进行分类。以下内容是适用性筛查框架,不代表产品已经取得许可。
先确认成品型号的六项事实
- 明确产品实际功能、销售名称以及消费、工业或特殊用途。
- 记录型号/SKU、硬件版本、生产工厂、品牌及拟定进口商。
- 确认市电、外置交流/直流适配器、USB 或充电电池等供电方式;单独销售的部件另行识别。
- 列出全部发射器和频段,包括蓝牙、Wi-Fi、蜂窝、NFC 等;记录模块及天线变更。
- 判断是否用于接入公用电信网,而非仅连接局域网。
- 记录中国销售/进口日期、构成材料、面向用户的标识及能耗特性。
中国电子产品监管矩阵:CCC、无线电、进网、RoHS与能效标识
各制度必须分别核查。“需要核查”表示应确认当期目录及产品定义,并不意味着必然需要取得某项证书。
| 监管制度 | 需要核查的触发因素 | 上市前应取得的依据和结论 |
|---|---|---|
| CCC 强制性产品认证——安全及电磁兼容 | 成品或电源属于强制性认证目录范围,例如符合定义的部分计算机、显示器、打印设备、服务器、移动用户终端及电源。 | 逐项比对官方目录描述与实施规则,确认适用的证书或合规路径以及型号、工厂覆盖范围。仅有电子电路不代表必然需要 CCC。 |
|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SRRC | 发射功能可能属于工信部型号核准目录。特定微功率短距离设备的排除条件必须按规定核实,不能仅因使用“蓝牙”或标称低功率而推定豁免。 | 保存频率、功率、射频设计、天线和模块资料;核实成品配置是否在核准范围内及核准代码标注方式。 |
|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NAL | 设备属于现行进网许可目录,并拟接入公用电信网。仅有 Wi-Fi 或以太网接口不能自动得出需要进网许可的结论。 | 核对实际网络接口、工信部目录及改革后的适用范围、许可证覆盖范围和进网标志。 |
| 中国 RoHS——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 适用管理办法的电器电子产品涉及有害物质信息及标识义务;列入 2026 年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还须按生效时间满足限量和合格评定要求。 | 准备均质材料信息、零部件声明、例外清单依据、有害物质表及环保使用期限标识;适用时开展合格评定并在公共服务平台报送。 |
| 中国能效标识 | 仅适用于当期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及实施范围内的型号,例如符合要求的部分显示器。 | 核实产品类型、能效强制标准、测试记录、标识内容以及出厂或进口前的备案要求。 |
| 一般产品质量及中文标识 | 即使不在 CCC 目录中,在中国销售的产品仍须满足适用的质量、真实中文标识和安全警示要求。 | 检查中文品名、生产厂名称地址、相关规格、合格证明以及必要的中文警告和说明。 |
国家标准与行政许可并非同一概念:强制性国家标准GB必须执行,推荐性国家标准GB/T本身不自动成为强制要求,但适用法规、认证实施规则或合同可能引用具体标准。应记录标准版本和实施日期;检测报告不等于批准文件。
目录版本必须核对:市场监管总局在2026年6月介绍,CCC目录当时涵盖17大类、106种产品。下方引用的2023年目录界定表不能替代后续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能效标识目录也按产品规定不同的生效时间和过渡安排;例如,修订后的投影机实施规则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而此前出厂或进口的特定产品享有较晚的加贴期限。应结合具体型号及生产、进口日期判断,不能假定所有电子产品适用同一截止日。
四种电子产品配置及不同的合规路线
以下仅用于说明筛查逻辑,不构成对具体型号的最终法律认定。
| 产品配置 | 需要分别筛查的制度 | 不得直接作出的推断 |
|---|---|---|
| 无发射器的 USB 供电有线测量控制器 | 质量/中文标识及 RoHS;分别判定控制器与适配器是否属于 CCC 目录;仅在能效目录覆盖时使用能效标识。 | “USB 供电就完全没有中国合规要求。” |
| 配外置适配器的 Wi-Fi/蓝牙安防摄像机 | 型号核准、RoHS、标识;核实摄像机和适配器的 CCC 范围;只有对应公用网络类别才考虑 NAL。 | “模块或适配器的证书自然覆盖整机。” |
| 内置充电电池的蜂窝手持终端 | 移动终端 CCC、SRRC、可能的 NAL,并核查 RoHS、电池/电源范围和标识。 | “取得 CCC 即替代无线电及进网许可。” |
| 与设备一起销售但单独上架的充电宝 | 独立核查 CCC 规则、中国 RoHS 生效时点以及电芯和电池组的可追溯性。 | “主机证书涵盖单独销售的充电宝。” |
中国销售型号档案:射频、电源、材料与证书持有人
申请任何许可前,建议按型号建立一套合规档案。申请人、生产者和实际销售安排必须一致。
- 分类记录:用途、中国 SKU、照片、功能框图,并对每项目录作出注明日期的“适用/不适用/待确认”结论。
- 技术档案:电路、物料清单、适配器参数、电池化学体系及供应商、射频模块、频段、天线和固件限制。
- 验证材料:适用的中国 GB/GB/T 标准、测试报告、必要的 CCC 文件、SRRC 代码、NAL 许可、能效备案及 RoHS 评定。
- 供应链记录:制造商与工厂、品牌、进口责任、材料声明、有效例外以及型号与证书的一一对应关系。
- 市场资料:中文标签及说明书、有害物质信息表/环保使用期限、许可标识、包装和网上商品展示截图。
应书面明确责任:制造商负责设计与生产一致性;许可申请人或持有人负责维持相关批准;进口商和销售者应核查在中国销售产品的适用要求。没有对应型号及覆盖范围的经销商证书截图不足以证明合规。
境外申请人的特殊要求:按照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规定,境外生产企业办理进网许可应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提交申请,并出具委托书。订购进网检测前应核对代理授权和申请主体;不能将此要求一概套用于CCC、无线电型号核准或RoHS。
中国实物标识及网售页面的上市前核查
合规矩阵与证据一致之前,不应批准包装设计。应分别核对:
- CCC 标志仅可在符合规定并获准使用的情况下加施,不能作为通用的“中国市场标志”。
- SRRC 型号核准代码应在设备上或通过允许的替代方式标注;需要进网许可时另行核实 NAL 标志。
- 中国 RoHS 有害物质含有信息及环保使用期限(EFUP)标识;目录内产品另须按要求开展合格评定。
- 真实的中文品名、制造商信息及必要的安全提示;仅目录覆盖的产品需要相应能效标识和备案。
目录内产品通过网络销售时,还应在商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展示适用的中国能效标识。判断义务前须核实相应产品实施日期、过渡规定及例外情况。
移动电源的CCC标识还须单独核对:按照国家认监委2025年第27号公告,自2026年3月1日起新获CCC认证证书的充电宝,在出厂、销售或进口前,应在CCC标志紧邻位置加施追溯二维码。自2027年3月1日起,之后出厂、销售或进口的全部相关获证充电宝均须符合该要求。此前已按原有规则合法出厂、销售或进口的产品,无须因该公告追溯变更标志。该标识过渡期不同于2026年第7号公告所规定的2027年4月1日前完成相关证书转换的要求。
中国电子产品上市依赖关系与设计变更触发条件
- 锁定拟销售配置;对整机、单独销售的适配器和电池分别分类。
- 依次审查 CCC → SRRC → NAL → RoHS → 能效标识 → 一般中文标识;对“不适用”保留理由。
- 测试前确认申请人、证书持有人、适当的检测路径、型号/工厂范围及缺失资料。
- 完成适用的认证、核准及备案,使实物标签和网上展示与批准记录一致,然后批准生产、进口及销售。
- 更换射频模块、天线、电源、电芯、PCB、无线固件参数、工厂、SKU 或相关规定时,重新判断是否需要变更批准或复测。
过渡日期并不适用于全部电子产品:2026 年中国 RoHS 目录对原有类别持续实施管理,新增 23 类产品自 2027 年 8 月 1 日起纳入相关合格评定要求。2026 年 CNCA 的移动电源规则对相关移动电源和电池另设 2027 年 4 月 1 日的转换节点。
以上箭头顺序只是核查清单,并非所有申请都必须遵守的法定先后次序。若需进网许可的设备同时属于无线电发射设备,工信部规定进网许可申请材料中须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应据此安排申请,并对其他制度分别判断。
电池证书转换须区分对象:按照国家认监委2026年第7号公告,按旧版规则取得CCC证书的移动电源及移动电源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应在2027年4月1日前经补充检测、检查完成证书转换。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证书则通过产品变更、到期换证等方式自然过渡,不能套用同一硬性截止日。
本页范围与具体产品的专项指南
具有医疗用途、面向儿童的玩具、防爆设备或处理个人信息的电子产品,还可能涉及其他专项制度。相关范围必须另行认定;不需要 CCC 或 NAL 并不等于已经满足这些要求。
本页说明未具体指定型号的电子产品可能叠加的制度,不替代某一产品的完整申请流程。请参阅 手机, 安防摄像机, 移动电源, LED 照明.
官方一手资料
- 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CCC 目录与定义: 1
- 市场监管总局——电子产品 CCC 规定: 1, 2
-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规定: 1
- 工业和信息化部——进网许可规定: 1, 2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6 年 RoHS 目录与解读: 1, 2, 3
- 国家认监委——2026 年移动电源规则转换: 1
- 市场监管总局——能效标识与产品质量法: 1, 2
- 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6月CCC目录概况(17大类、106种): 1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能效标识目录及分类实施时间: 1
- 国家认监委——充电宝CCC标志追溯二维码要求: 1
- 国家标准委——《标准化法》(强制性与推荐性标准): 1
常见问题
所有电子产品都必须取得 CCC 吗?
不是。应按当期目录和具体产品定义判断;即使不属于 CCC,仍可能适用无线电、RoHS、质量与标识要求。
有蓝牙或 Wi-Fi 模块的核准就足够了吗?
不能自动推定。必须核实整机射频参数、天线、集成方式和许可覆盖的型号,并分别审查其他制度。
中国 RoHS 与 CCC 是同一制度吗?
不是。RoHS 管理有害物质及信息披露,2026 年目录还对特定产品规定按不同时间实施的独立合格评定。
设备内有 SIM 卡就一定需要 NAL 吗?
不一定。需要结合真实功能与工信部现行进网目录判断;SRRC 与 CCC 仍应独立核查。
可以沿用 CE/FCC 报告并预先印上全部中国标志吗?
国外报告可能具有技术参考价值,但不能自动代替中国批准。应先核实报告是否被接受、许可范围及标志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