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咨询与项目协调

先确定滑板车具体配置,再选择监管路径

测试前必须确认适用监管要求。

欧盟电动滑板车不存在一种适用于所有车型的统一认证。对于常见的双轮站立式电动滑板车,应分别判断机械安全、电子与无线电功能、动力电池,以及各成员国公共道路使用资格。本指南供制造商、进口商及自有品牌销售商使用;所列法规并非全部自动适用于每一车型。

应按照最终销售的具体配置、预期用途以及单独销售的零部件进行分类。CE 标志并不等于欧盟全境道路通行许可。

先确定滑板车具体配置,再选择监管路径

记录站立式还是座椅式、座椅几何和 R 点高度、车轮数量、是否自动平衡、额定持续功率、最高设计速度、制动和照明、车体直流电压与交流充电器、电池化学体系和重量、蓝牙、无线局域网、蜂窝网络或具有发射功能的 GPS、目标用户年龄,以及宣传允许上路的国家。软件限速须以量产固件配置证明,不能只凭应用程序截图。

《条例 168/2013》第 2(2)(j) 条将没有座位的车辆排除在欧盟 L 类车型型式批准之外;自动平衡车辆也有单独排除条款。加装座椅并不自动归入 L 类,仍须核查 R 点、其他排除条款和车型标准。欧盟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确认,普通电动滑板车的技术安全受《机械指令》规制,但道路使用规则仍由成员国分别规定。

欧盟法规适用矩阵:触发条件与所需证据

下表用于判断适用性;“核查”不表示每种制度都要求购买强制认证证书。

法规层级适用触发条件决策与证据
车辆型式批准:168/2013 [1]有无座椅、R 点、结构及 L 类条件;无座位的站立式车型不在其范围内。保存图纸、尺寸及分类依据;确属 L 类时核查车型批准,机械 CE 不能替代。
《机械指令》2006/42/EC [1] [2]通常适用于不属于车辆型式批准范围的动力滑板车。评估制动、稳定性、转向、折叠锁、意外加速、电气与热风险及可预见误用;形成风险评价、声明、CE 和说明书。准备 2027 年 1 月 20 日适用的条例 2023/1230。
电磁兼容 2014/30/EU / 无线电 RED 2014/53/EU [1] [2] [3]控制器/充电器可能受电磁兼容要求约束;蓝牙、Wi-Fi、蜂窝发射功能须判断 RED。根据最终整机评估电磁兼容、无线频谱和安全;相关联网无线设备须核查自 2025 年 8 月 1 日适用的 RED 网络安全要求。
低电压指令 2014/35/EU [1]独立交流充电器通常工作于 50–1000 V AC;仅为 36/48 V DC 的车体不因该电压而落入范围。独立保存充电器安全证据;不适用低电压指令不等于没有机械电气风险。
《电池条例》2023/1542 [1]专门为电驱轮式车辆牵引设计、密封且不超过 25 千克的电池通常属于 LMT 类,即使安装在车内。核实类别、BMS、性能数据、电池自身合规资料和标签;规划二维码、护照和专业更换要求。
RoHS 2011/65/EU / WEEE 2012/19/EU [1] [2]运输工具原则上有排除规定,但未经型式批准的电动两轮车属于明确的例外;充电器另行判断。书面说明适用范围;如适用,控制有害物质、RoHS/CE 及电子废弃物义务,不能一概认为运输工具豁免。
一般产品安全:2023/988 [1]特定欧盟产品安全法尚未以同一目标覆盖的消费者剩余风险。检查未覆盖风险及适用的远程销售义务,不视为第二项统一认证。
成员国道路法规 [1]道路使用、速度、设备、保险和运营批准因国家而异。逐国核查。例如德国 eKFV 对其范围内车辆要求运营许可和保险标识。
欧盟《网络韧性法案》2024/2847 号条例(CRA) [1] [2]滑板车、控制器、联网应用或软件如符合规定条件,包括具有直接或间接数据连接,可能属于“带数字元素的产品”。仅有电机或电池并不当然适用。对于适用 CRA 的产品,制造商自 2026 年 9 月 11 日起须履行已被积极利用的漏洞及严重安全事件报告义务,已上市产品亦可能涵盖。主要网络安全要求自 2027 年 12 月 11 日起适用。RED 授权条例 2022/30 对其适用的无线电设备继续有效,直至 2027 年 12 月 11 日废止;两套过渡规定不可混同。

如产品适用《网络韧性法》第 14 条,制造商知悉被积极利用的漏洞或严重安全事件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发出初步预警,并在 72 小时内提交更完整的通知;最终报告的期限依事件类型而异。并非每一个普通软件故障都达到法定报告门槛。上市前应指定决策责任人,并建立通过欧盟统一报告平台提交信息的流程。

整车、电池和充电器须分别评估

车辆是否被 L 类型式批准排除,不决定电池自身类别。《电池条例》分阶段实施:第 10 条 LMT 性能信息和第 14 条 BMS 健康状态数据已具有现实意义;二维码、LMT 电池护照及第 11 条规定的由独立专业人员拆卸、更换电池,计划从 2027 年 2 月 18 日适用。锁定标签前须确认修订及实施法案。

电池分类边界示例:密封的 26 千克牵引电池超过 LMT 定义中的 25 千克上限;应另行判断是否属于工业电池,而非直接采用代工厂给出的 LMT 类别。自 2027 年 2 月 18 日起,第 11 条第 5 款要求内置 LMT 电池组及其中的单体电芯均可由独立专业人员方便地拆卸和更换。第 11 条第 7 款要求在该设备型号最后一台产品投放市场后,至少五年内以合理且无歧视的价格提供替换电池;第 11 条第 8 款禁止通过软件妨碍兼容电池的替换。这并不等于所有 LMT 电池均须由最终用户自行拆卸。

UN 38.3 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测试,不能证明整车符合欧盟要求,也不授予道路使用许可。锂电运输应单独处理。条例 2025/1561 将第 48 条电池供应链尽职调查义务推迟至 2027 年 8 月 18 日;其他电池义务并未全部延期。

电池标识的适用时间不同:分类收集标志自 2025 年 8 月 18 日起适用;第 13 条第 1、2 款的一般信息和容量标签,以 2026 年 8 月 18 日或有关实施法案生效后满 18 个月两者中较晚的日期为准。另外,依据电池废弃物责任规则认定的“生产者”,应在其首次于每个成员国提供电池(含内置于滑板车的电池)之前在当地注册(第 55 条)。不可未经核实就假定代工厂已注册。

进口商应取得的型号专属证据包

向原始设备制造商索取与准确产品编号和版本一致的资料。笼统的供应商“CE 证书”不足以替代以下文件:

  1. 产品身份:各型号、用途、车轮/座椅图纸、限速固件版本、实际设计最高速度及额定持续功率。
  2. 机械风险:必要时包含湿路面和负载制动、转向、折叠机构、踏板强度、稳定性,以及热、电、起火和可预见误用风险。
  3. 电气无线:电磁发射与抗扰度、适用 RED 频段、互联网连接与网络安全评估。
  4. 动力电池:电芯和电池包追溯、化学体系、质量、BMS、性能和健康数据、合规证明以及适用运输的 UN 38.3。
  5. 充电器:输入额定值、铭牌、电气安全、电磁兼容、插头、BMS 匹配和充电保护。
  6. 法律责任:制造商、欧盟进口商/责任经济运营者、声明、量产一致性、技术文件和供应商变更控制。
  7. 市场文件:序列号、CE 及其他适用标志、当地语言说明、电池标签、道路使用宣传与逐国许可结果。

对于联网滑板车,还应索取固件、应用、远程服务和数据连接清单、漏洞受理和安全事件升级处理负责人信息,以及 CRA 适用范围与过渡规定的书面分析。单凭蓝牙模块证书不足以证明这些事项。

标识、语言与各国上市条件

在欧盟首次投放市场前,应核实所有适用的 CE 法规、必要的声明、技术资料保存及生产者身份和联系信息。《条例 2019/1020》第 4 条对所列欧盟协调立法管辖产品要求在欧盟设立承担相应职责的经济运营者;代理商所谓“CE 证明”不能取代法定角色。进口商仍须核查合规、追溯和说明书。

上路宣传须按国家分别表述。德国 eKFV 的运营要求独立于 CE;缺少当地条件的合规产品未必能按宣传上路。安全说明须提供目的国要求的语言。不能仅依据草案提前确定电池标识。

根据第 2023/1542 号条例第 55–56 条,电池生产者注册和生产者延伸责任属于各成员国独立的上市条件。废弃物制度中的“生产者”不一定是滑板车 CE 符合性声明上的制造商。在各目的国提供含电池型号之前,应先核实注册情况。

哪些设计变更需要重新评估或测试

产品变化后不得自动沿用旧版检测报告:

设计变更重新核查内容
增加座椅、变更车轮或几何168/2013 排除条款、L 类归属、道路资格、稳定性。
解除限速、更换电机或控制器设计速度、意外加速、过热、电磁兼容、制动及各国限速。
更换电芯、BMS、电池重量或充电器LMT 分类、充电热安全、电池及运输测试和声明。
新增蓝牙、Wi-Fi、蜂窝、云服务或远程锁车RED 和网络安全、软件失效、使用说明及技术档案。

上市前的五步决策流程

  1. 确定量产配置、所有目的国及道路使用广告表述。
  2. 逐项签署法规适用或排除的书面理由。
  3. 补齐机械、电气、无线和电池测试;在《欧盟官方公报》核查协调标准状态。EN 17128 可作轻型个人电动车技术参考,不是欧盟道路许可证。
  4. 核实电池、充电器、责任主体、追溯、CE/声明及说明书语言。
  5. 上市前逐国确认道路使用条件,售后保持变更和市场监督记录。

相关主题边界:欧盟电动汽车充电桩属于不同产品路线;加拿大电动滑板车适用其他司法辖区法规。

常见问题

有一张 CE 证书就能进口最高 25 公里/小时的站立式滑板车吗?

不能。必须核实机械、电磁兼容/RED、电池、具体型号技术资料、欧盟主体以及各目的国道路法规。

可拆卸座椅是否自动使产品变成 L 类车辆?

不会。必须核查 R 点、几何尺寸、168/2013 全部相关排除项和 L 类条件。

只有蓝牙没有 SIM 卡,是否适用 RED?

蓝牙本身就是有意发射无线电的功能,可能触发 RED;网络安全条款还须评估通过其他设备间接联网。

UN 38.3 报告是否足以证明符合欧盟电池法规?

不足。它针对危险货物运输;电池分类、信息披露、合规和全生命周期义务是独立问题。

贴有 CE 标志能在德国公共道路使用吗?

不能仅凭 CE。落入 eKFV 范围的车型须满足德国运营许可与保险标识条件。

带应用程序的滑板车已在销售:2026 年需要遵守 CRA 事件报告义务吗?

如该产品符合 CRA 中“带数字元素的产品”定义,第 14 条报告义务自 2026 年 9 月 11 日起适用,也涵盖此前已上市的产品。应建立对被积极利用漏洞及严重安全事件的响应和报告流程。主要网络安全要求自 2027 年 12 月 11 日起依过渡规定适用。

官方法律资料

官方原始法律文本和解释(上市前应核对现行合并版本及各国规则):

  1. 168/2013:车辆批准排除条件
  2. 欧盟委员会关于滑板车的说明(2026-04-21)
  3. 机械指令 2006/42/EC
  4. 新机械条例 2027 年适用
  5. 无线电设备指令 RED
  6. 电池条例及 2025 年修订
  7. RoHS:运输工具例外
  8. WEEE:运输工具例外
  9. 德国 eKFV 道路准入
  10. 欧盟技术文件指南
  11. 《网络韧性法案》:适用范围及 2026/2027 年过渡期限
  12. 2027 年 12 月废止 RED 网络安全授权规则的法令
  13. 欧盟委员会:CRA 报告范围及 24/72 小时时限

发布负责人: Khachatrian Razmik

更新日期: 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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