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咨询与项目协调

安排测试前先确定认证路径

测试前必须确认适用监管要求。

加拿大ISED无线电设备认证服务并非单项实验室测试,而是由多项可核验交付成果组成的流程。对于第一类(Category I)设备,必须将加拿大测试证据、认证机构审核、向ISED申报及无线电设备清单(REL)登记衔接起来,并在相关商业活动开始前达到法定条件。项目协调方不能代替获认可实验室、认证机构(CB)、申请人或ISED。

安排测试前先确定认证路径

第一份交付物应是书面的路径判断。分类取决于实际发射机、接收机、频段、用途以及已有模块认证,而不是产品宣传中“无线设备”的名称。

第一类无线电设备按照RSP-100由ISED或获认可CB认证,通常应在销售前完成REL登记。执行以下六阶段流程。
第二类无线电设备无需取得认证证书,但仍须符合适用技术及资料义务;核查RSS-310。不得默认购买第一类认证服务。
使用已认证模块的整机仅在安装条件、辐射及射频暴露要求均满足时,整机才可能免于单独认证。核对模块证书、天线、集成指引及整机。
终端或广播功能连接公共电话网可能另涉及CS-03/DC-01,广播设备可能适用BETS。有适用情形时另设合规工作线。

手持和可穿戴主机的专门判断:根据RSP-100第8.2节,装有多个发射模块的此类主机必须进行主机认证,即使各模块不同时发射。仅装一个发射模块时,只有该模块符合SAR豁免条件或SAR低于0.4 W/kg,才可不适用这项特定的主机认证要求;其他模块集成及射频暴露要求仍然适用。

锁定产品配置与责任分工

付费安排实验室之前,各方先签定统一的配置登记表:

  • 申请人法定名称、地址、ISED公司编号或账户注册信息;公司地址在加拿大境外时的加拿大代表协议。
  • 适用的PMN、HVIN、FVIN、HMN,全部销售型号、样机识别编号及照片。
  • 无线技术、频段、发射功率、天线类型和增益、固件、运行模式以及模块与整机集成方式。
  • 已有FCC/ISED测试报告或证书、标签与说明书,以及与加拿大量产版本的差异。
  • 设计、文件审批、实验室、CB、线上申报、保密申请及放行的具体负责人。

从项目受理到上市的六个交接关口

每次交接都应设置验收条件;缺失材料退回相应负责人,不能将不完整的档案继续转交。

1. 锁定范围申请人与协调方:分类备忘录、标准及版本矩阵、型号表和射频暴露评估方案。
2. 选择实验室与CB协调方:核实两者现行ISED认可状态和适用RSS范围,确认样机及测试工况。
3. 测试与整改获认可实验室和制造商:适用RSS无线电报告、RSS-102暴露证据,以及失败、整改和复测记录。
4. 组卷与审核申请人、文控责任人与CB:已签署RSP-100表格、代表协议、技术图纸、标签、说明书及HVIN/固件一致的报告。
5. 证书与申报获认可CB(适用时由ISED处理)及获授权提交方:证书、线上申请流程和REL核查。
6. 上市放行申请人、进口商与质量部门:量产一致性、IC标识、双语声明、存档和变更责任人。

在测试期间同步准备申报资料

RSP-100表格C是官方文件清单;所需附件依申请服务类别、适用情况及既有文件是否变化而定。建议维护版本和责任人索引:

申报前解决RSS-102附件版本不一致问题:2019年的RSP-100表格C仍引用旧版附件组合。依据现行RSS-102第6版第4.4节,应提交已签署的射频暴露技术概要封面(附件A)及适用技术资料;若设备符合免除常规评估的条件,则提交已签署的附件B声明。附件C用于传感器验证,并非可替换的一般豁免文件。RSP-100的表格A、B仍须签署。表格C仅允许对标有星号且之前已经提交完全相同版本的文件免于重复提交。

申请人/代表申请说明函、表格A;境外申请人的加拿大代表协议;委托第三方代理时的授权文件。
实验室列明样机、配置、标准及版本的射频测试报告;适用的RSS-102声明、评估或报告;已签署表格B。
工程部门内部及外部照片、电路图、方框图、部件清单、工作描述、说明书和标签位置/设计稿。
产品负责人确保适用PMN/HVIN/FVIN/HMN在报告、表格、标签、证书和REL字段中一致。
CB/申报负责人CB签发的证书、申请类别所需材料、模块认证表格D、系列型号或变更差异说明及必要的保密申请。

管理复测及2026年标准过渡期

美国FCC许可不会自动替代加拿大认证。测试前应记录RSS版本、测试方法、最不利信道和模式、固件及射频暴露工况。与量产不一致的样机或天线可能使证据不再适用。RSS-Gen第6版规定了报告内容及实验室认可要求;提交第一类认证时,报告出具日期距离申请不得超过12个月,即使更早完成的测试仍可能有效。

  • RSS-Gen第6版自2026年7月30日生效(2026年9月15日第1号修订)。一年过渡期内,可按照第5版或第6版申请;期满后,新申请及在加拿大制造、进口或销售等活动涉及的设备必须符合第6版。产品专用RSS的过渡期限还须分别核实。
  • 常见阻碍包括样机与HVIN无法对应、缺少代表签署文件、射频暴露证据未完成、说明书与申请型号不一致、实验室或CB认可范围不覆盖相关技术。应在提交前解决。

申报后核对证书与REL记录

CB签发证书与ISED在REL登记是两个独立检查点。RSP-100申请使用官方Equipment Certification and Registration Services在线系统;获认可CB按其权限履行申报职责。应保存证书、ISED认证编号、全部获准型号及公开REL记录;单凭证书PDF不能证明已满足销售条件。

放行前核对标签、说明书与量产版本

按照RSS-Gen第6版,经ISED专门批准延后公开REL记录的设备,可能在公开登记前允许制造、进口和分销,但不得出租、要约出售或销售。这并非普遍的提前上市许可。费用与时间取决于项目和服务方,不应承诺固定金额或核准日期。

二维码标签放行检查:如以二维码代替常规实体标签,二维码必须位于产品上,直接包含所需标签信息(而非网站链接),能由通用扫码软件读取,并在用户手册中说明。此方式是可选方案,不等同于RSS-Gen附件B的电子标签。

  • 核对REL上全部型号与量产产品的PMN/HVIN及适用FVIN/HMN。
  • 检查以“IC:”开头的认证编号及HVIN;二维码或电子标签必须符合RSS-Gen具体条件,单纯跳转网站的二维码不符合要求。
  • 在最终说明书中提供适用的英文和法文告知内容,包括模块与整机的相关提示。
  • 核对整机的“Contains IC:”标记、模块集成条件、天线以及射频暴露。
  • 如适用,另行评估电气安全、ICES、终端注册和无线电使用许可;ISED无线电认证不自动取代这些义务。

获证后对每项变更重新判断

上市放行记录应指定测试档案保管人、何种变更必须升级审查,以及市场监督问询的联系人。对于境外申请人,只要获认证产品仍在加拿大市场销售邀约范围内,就须维持加拿大代表安排。

非射频变更(C1PC)比较不同型号并说明为何符合第一类允许变更条件,不得悄然更改登记身份。
射频硬件变更(C2PC)评估射频性能及补测要求;符合条件的第二类变更须按RSP-100办理。 PMN或HVIN标识发生变化,也被RSP-100第10.2节明确列为C2PC。不得将其作为未申报的第一类变更处理;应由认证机构确认适用的申报程序。
固件改变射频或开通频段(C3PC)评估第三类变更及新的FVIN,不可直接启用未经评估的频段。
新整机影响射频或暴露(C4PC)评估第四类变更、HMN和增加的射频/暴露证据。

第一类变更的通知门槛:根据RSP-100第10.1节,符合条件的C1PC变更一般无需通知ISED,但HVIN或PMN同时变更时必须通知。证书持有人仍须确保产品持续符合要求,包括射频暴露要求。 PMN或HVIN发生变化时须重新判断申报路径:RSP-100第10.2节明确将这类标识变更列入C2PC。更新标签或REL登记前,应与认证机构核实申请类别。

有关加拿大其他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请参阅 加拿大产品合规及市场准入.

影响项目执行的关键问答

旧测试报告可以使用吗?

第一类认证的报告须在申请前12个月内出具。更早的实际测试若仍满足标准可能有效;应让实验室和CB复核版本、样品与日期。

境外申请人必须有加拿大代表吗?

如果申请公司地址不在加拿大,则必须有。RSP-100要求代表处理ISED问询并在产品对加销售期间提供审核样品。

已认证的Wi-Fi/蓝牙模块是否足够?

不一定。仍须审核安装条件、天线、整机排放、RSS-102、说明书和“Contains IC:”标记,可能需要额外评估。

第6版生效后,原认证必须重新申报吗?

未变更产品通常不会仅因标准更新而自动重新登记,但过渡期结束后必须符合新要求,并保存证据;产品变更须另行评估。

拿到CB证书或使用网站二维码就能卖吗?

通常必须先确认REL登记。获批延后登记仅允许有限活动。合格的产品二维码必须直接包含法规要求的标签内容,而非网站链接。

发布负责人: Khachatrian Razmik

更新日期: 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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