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确定产品参数,再选择合规路径
在韩国销售吸尘器,并不是取得一张笼统的“KC证书”就够了。应分别判断吸尘器整机的电气安全、韩国国立电波研究院(RRA)的电磁兼容(EMC)、无线发射功能、能效要求,以及充电器和电池是否另受监管。不同制度对应不同风险。
2026年4月1日起的重要调整: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KATS)第2026-56号公告将电动清洁器从安全认证(Safety Certification)类别调整为安全确认(Safety Confirmation)类别,并对原有证书及在审申请设置过渡规定。这不意味着免除安全、EMC或能效要求。
先确定产品参数,再选择合规路径
- 确定实际用途:干式吸尘、吸水、地板或表面清洁、蒸汽清洁、扫地机器人,还是特殊工业或防爆设备。仅凭商品名称不能分类。
- KCL公布的安全确认清单对所列电器类别规定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10千瓦,并排除防爆型设备。大功率或防爆清洁设备需要另行判定监管类别;未列入该清单并不代表可以不经合规审查直接销售。
- 分别记录吸尘器的工作交流/直流电压、适配器输出和充电座的市电输入。KATS对使用不高于交流30伏或直流42伏的清洁器指出供应商符合性确认路径;不能据此认定220伏充电器也自动适用。
- 确认额定输入功率、是否便携,以及是否仅用于干式清洁。依据KS C 9101,能效计划的公开范围为额定800—2500瓦、便携、仅干式的电动吸尘器。
- 列出电机和功率电子系统:即使没有Wi-Fi,也可能需要RRA EMC评价。另列Wi-Fi、蓝牙或其他发射模块。
- 确定电池化学体系、可拆电池包、保护电路、适配器和充电座型号,并分别检查可能的合规类别。
- 还应单独检查外置电源适配器或充电器是否适用KEA针对适配器/充电器的能效管理范围。该类别的功率门槛不同于吸尘器能效范围,不能根据吸尘器本身的瓦数推断充电座是否合规。 KEA公布的外置电源适用范围包括单一输出电压、铭牌总额定输出功率不超过150瓦的适配器;充电器类别涉及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20瓦的锂离子电池充电器。须先确认所售部件究竟是适配器、充电器还是一体式底座。这些数值不意味着自动免除其他安全或EMC义务。
- 确认制造商、进口商、各SKU版本以及2026年4月前的KC文件,逐一判断过渡规定是否适用。
这款吸尘器可能适用哪些韩国监管制度?
| 制度 | 触发条件及范围 | 下一步行动 |
|---|---|---|
| 电气安全 | 依据产品种类和工作电压判断。2026年4月后,一般纳入监管的吸尘器适用安全确认;某些低压整机可能适用供应商符合性确认。 | 核实类别、KC 60335-2-2及配套标准;在相应出厂或进口环节前取得所需测试和申报资料。 |
| RRA电磁兼容 | 带电机的清洁器即使没有无线功能,也可能属于RRA符合性注册范围;RRA曾明确分类一款电动道路清扫设备。 | 根据电机和控制器配置确定设备类别及EMC路径;电气安全KC文件不能取代RRA评价。 所引用的RRA案例针对道路清扫设备,并非对所有家用吸尘器型号作出一概适用的分类决定。 |
| 无线电 | 有Wi-Fi、蓝牙或其他发射器时适用风险增加,例如扫地机器人。 | 收集频段、天线与模块清单;在EMC之外核实RRA无线要求及现有模块报告的可用性。 |
| 能效等级及MEPS | 满足KS C 9101范围,即便携、仅干式、额定800—2500瓦。 | 下单测试前先确定是否纳入;纳入后核对测试、登记与能效标签;范围外产品不得使用官方能效等级。 |
| 充电器、适配器、锂电池 | 无线吸尘器的电源、底座及电池可能分别受监管。 | 逐件判断韩国适用类别和证据;CE标志或整机批准不能代替这些检查。 |
四种具体配置的判断方法
| 产品配置 | 可能路径 | 尚待确认 |
|---|---|---|
| 1200瓦便携有线干式吸尘器 | 重点是安全确认与RRA EMC;若满足KS C 9101,还可能需要能效等级及MEPS。 | 核实型号组、额定参数及制度范围。 |
| 21.6伏无线手持吸尘器、220伏充电器、无无线电 | 核实低压整机是否适用供应商确认;充电器、电池另判,电机EMC仍需评估。 | 确认真实工作电压及充电器、电池类别。 |
| 配有Wi-Fi和充电座的扫地机器人 | 在安全和EMC之外增加无线电评价;检查底座、电池和能效适用范围。 | 核实无线频段、供电电压以及KS C 9101范围。 |
| 1400瓦有线干湿两用吸尘器 | 电气安全和EMC仍可能适用;能效计划只覆盖纯干式,因此吸水功能可能使其不在范围内。 | 确认真实吸水功能与安全标准;不得类推粘贴能效标签。 |
减少重复检测所需的吸尘器专属资料
- 分类表:用途、干湿功能、便携性、整机/底座/适配器额定参数、照片及预期用户。
- 型号差异表:电机、电路板及固件、滤网、软管、安全关键零件、生产厂与品牌。
- 安全资料:电路图、绝缘及温升设计、吸入口堵塞和异常运行评估、涉水风险、零件清单、说明书、报告。
- RRA资料:电机和控制器的EMC配置、电路板照片、无线模块与天线信息、现有韩国符合性文件。
- 如纳入能效:额定功率、KS C 9101范围分析、实验室结果、产品登记资料与标签定稿。
- 电源链资料:适配器及底座规格、电芯及电池包身份、保护电路、韩国合规证据与警示。
标准版本:KATS于2026年7月20日修订了KC 60335-2-2。官方公告指出,修订版的适用时间应遵循该具体标准的过渡条款。安排测试前,应请检测机构书面确认适用于该型号的标准版本。
韩文标签与上市前置条件
- 电气安全KC标志、型号与追溯信息必须匹配正确制度;产品改动后不可未经确认沿用旧KC编号。
- RRA编号及标识需单独核对,并覆盖产品实际搭载的无线功能。
- 纳入能效范围的型号,其测试数值、注册信息和能效等级标签必须一致;范围外不得使用官方等级。
- 准备依法需要的韩文说明、警告及识别信息;批量印刷前同进口商及评价机构确认整机、包装和手册上的位置。
吸尘器上市前检查与设计变更
- 第一关——分类:按SKU批准整机、底座/适配器、电池、EMC、无线和能效对应矩阵。
- 第二关——样品:核对送测品与量产电机、滤网、软件、插头、电池一致,并确认适用KC标准版本。
- 第三关——手续:在商业上市前取得所需安全确认或供应商符合性文件、RRA结果及适用的能效登记。 对于安全确认,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在适用的出厂或清关阶段之前,按型号完成检测并办理申报;应事先确定申报主体。
- 第四关——标签和进口:核对各编号、韩文警示、品牌、进口商以及文件。
- 第五关——变更:更换电机、电池、充电板、无线模块、额定功率或增加吸水功能时,重新评估制度和标签。
常见误判与相邻产品边界
CE声明、CB测试报告或供应商承诺可作辅助证据,但不等于自动取得韩国市场准入。2026年分类调整没有取消RRA和能效义务。
不能假定所有扫地机器人均获豁免,也不能把1200瓦干式机的能效标识直接用于同功率干湿两用机。
本页专门解决吸尘器多制度叠加问题。其他产品请分别查看韩国电吹风合规路径和韩国独立电源合规路径;其分类不能直接替代吸尘器判断。
吸尘器合规常见问题
2026年4月后,新型有线吸尘器仍需旧的KC工厂审核式安全认证吗?
不能一概而论。KATS 2026-56自4月1日起将电动清洁器调整为安全确认;需核实型号类别和过渡条款。
21.6伏吸尘器配220伏充电座,可直接使用低压规则吗?
须分别评价整机、充电座和电池。整机不超过直流42伏或交流30伏时可能适用供应商路径,但不能自动豁免市电充电器。
没有Wi-Fi,也需要检查RRA吗?
可能需要。带电机的电动清洁设备可被列为RRA EMC符合性注册对象,与是否主动发射无线信号不同。
哪些吸尘器须贴韩国1—5级能效标签?
KEA公开范围为KS C 9101内、额定800—2500瓦、便携且仅干式的吸尘器。只有功率符合并不充分。
新版本能直接沿用旧型号的KC编号吗?
不能未经核实。过渡规定承认符合条件的旧手续,并非允许任意变更后的产品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