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咨询与项目协调

先确定适用法规路径,再安排检测

测试前必须确认适用监管要求。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合规顾问应先确认成品结构、预期接触的食品和使用条件、目标销售成员国,以及供应链中由谁掌握安全证据。其他产品的迁移测试报告不能替代法规策略。第一项成果应当是有理由支持的法规适用路径图,以及尚缺事实、暂不能作出的决定清单。

在欧盟市场投放的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均须符合第1935/2004号(欧共体)条例的一般安全原则,以及第2023/2006号(欧共体)条例的良好生产规范。部分材料还有欧盟专门法规;其他材料可能同时受成员国规定及特定物质限制约束。不存在适用于所有食品接触材料的通用“欧盟批准证书”或统一的CE标志合规路径。

先确定适用法规路径,再安排检测

必须逐一识别可能与食品接触的部件,而不能仅看商品名称。在复合包装中,涂层、油墨、黏合剂和层次顺序都可能改变适用法规。下表用于初步确定评估方向,并不构成针对具体产品的最终法律结论。

需要分类的对象核心法规问题首个策略决定
与食品接触的原生塑料层配方、获准物质、食品类型、温度、接触时间和重复使用情况。审查经修订的第10/2011号(欧盟)条例、特定迁移量与总迁移量、非有意添加物质及文件;必要时分析第2025/351号条例的过渡安排。
由废弃物制成的再生塑料废弃物来源、回收技术、工艺和去污染资料。核查第2022/1616号(欧盟)条例、有关登记和工艺条件及第10/2011号条例;再生含量不等于合法获准。
纸、纸板、有机硅材料、金属或表面涂层实际接触面、添加剂、涂层、目标成员国和涉及的特殊物质。适用第1935/2004号(欧共体)条例及良好生产规范;核查欧盟专门措施与各国要求,不得假设存在统一的欧盟正面清单。
陶瓷、再生纤维素、活性或智能材料准确材料类别和功能,包括物质释放或吸收。核查相应欧盟专门措施及一般规则,并判断是否存在物质和文件方面的特殊要求。
多材料或多层成品层次顺序、油墨、黏合剂、阻隔层、成品状态和可预见接触。逐项绘制部件、界面和迁移路径图,再确定塑料相关规则及国家层面的证据要求。

哪些信息会改变合规结论

决定是否接受旧报告前,应先取得足以判断用途和供应链的基本事实。保密配方可由供应商直接向评估人员披露;不能把未知组成视为已经获准使用。

  • 材料清单、层次结构图、接触部件以及黏合剂、油墨和涂层信息。
  • 供应商声明、成分和受限物质数据,以及保密配方的受控披露渠道。
  • 食品种类(包括脂肪性、酸性食品)、直接或间接接触、时间、温度及表面积与体积比。
  • 一次性或重复使用、清洗条件,以及适用时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情况。
  • 拟销售的欧盟成员国、经营者角色、生产场所、批次和首次投放市场日期。
  • 既有检测、计算、非有意添加物质评估、良好生产规范记录、可追溯性和配方版本变更记录。

证据缺口分析:沿用现有资料还是补充新证据?

应当将具体法规义务与实际销售的制品逐项比对,而不是依据供应商的宣传。复用证据必须证明其覆盖相应配方及接触条件;旧版报告并非自动适用于新产品。

潜在证据缺口现有证据能够证明什么下一项受控措施
成分或涂层未披露一般性的供应商说明可能不足以判断适用物质限制。要求保密成分审查;在此之前不作最终合规结论。
类似产品的旧迁移报告只有充分证明配方、几何结构和最不利接触条件仍在覆盖范围内,才能复用。记录等同性及缺口;确有必要时再开展针对性检测。
缺少符合性声明只有专门法规要求时才必须出具书面声明,例如塑料;不能认为所有材料的声明义务相同。明确约束性法规和责任经营者,取得所要求的支持文件。
颜色、供应商或工艺改变既有证据可能已无法代表当前销售的制品。启动书面变更评估,决定是否需要重新评价或检测。

可能使旧档案失效的法规变化

第2025/351号(欧盟)条例修订了塑料的成分、文件和符合性核查规定。其过渡安排区分在2026年9月16日之前首次投放市场的制品与之后首次投放的制品。符合第4条具体条件的既有库存可继续销售。因此,批次记录和首次投放市场日期对判断至关重要。

第4条第2款还对2025年12月16日之后首次投放市场的中间制造阶段产品和用于制造此类产品、材料或制品的物质规定了单独要求。如果这些产品或物质符合第10/2011号条例的旧规定,但不符合新要求,随附的符合性声明必须注明这一不符合情况,并说明其仅可用于制造拟于2026年9月16日之前投放市场的塑料材料和制品。

第2024/3190号(欧盟)条例经第2026/250号(欧盟)条例更正后,对规定范围内材料中的双酚A及某些其他双酚施加限制,并设有特定例外和过渡安排。旧库存不能一概适用相同期限,“不含双酚A”也不能证明满足全部限制。应核对现行合并文本、材料种类、用途及有关日期。

有依据的合规咨询步骤

以下是法规咨询的决策流程,不是实验室操作规程,也不意味着每一种制品均须事前取得主管机关许可。只有适用法律确实要求时,才就新物质或回收技术启动专门授权路径。

  1. 固定产品型号、版本和食品接触场景,并记录未证实的前提。
  2. 筛查欧盟框架规则、材料专门措施、目标成员国法规及物质限制。
  3. 将证据对应到每项要求,并按健康风险和法律后果排序缺口。
  4. 决定哪些资料可以复用、哪些应向供应商索取,以及是否需要专门评估或针对性检测。
  5. 记录结论、责任人、复核触发因素以及哪些事实变化会改变结论。

策略咨询与具体执行的界限

咨询成果应包括按材料划分的法律适用路径、有理由支持的证据缺口清单、责任分配,以及是否需要供应商资料、进一步评估、检测或设计变更的决定。这不等于实际开展迁移试验。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服务;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合规成本.

具体试验选择见专门的检测服务页面,预算因素见费用页面。可能适用成员国规定时,必须先核查相关销售目的国,再发表最终意见。咨询报告既不是主管机关许可,也不保证市场准入。

下一步:汇集上文所列六类资料,标明未知的材料和使用条件,在订购通用检测套餐前先完成分类与证据缺口评估。

官方法律资料

常见问题

食品接触材料必须贴CE标志吗?

食品接触材料框架不设统一的CE标志程序。某些成品还可能适用其他产品法规,但CE标志不能代替食品接触安全证据。

一份迁移测试报告是否足够?

不够。还必须评估适用法规、获准物质、使用条件、非有意添加物质、支持文件、良好生产规范及可能适用的国家规定。

新颜色或新形状能继续使用供应商的检测报告吗?

只有在书面比较配方、添加剂、几何结构和暴露条件后,才能决定。若新最不利条件未被覆盖,则需要针对性的评估或试验。

纸和有机硅材料是否都需要相同的欧盟符合性声明?

不能一概而论。针对某类材料的声明义务不得自动延伸至全部材料。应核查欧盟专门规定、各国规则及供应链证据。

2025年修法前生产的塑料如何处理?

依据第2025/351号条例,制造日期本身不足以判断。必须核实原规则下的合规情况、首次投放市场日期以及第4条的具体过渡条件。

发布负责人: Khachatrian Razmik

更新日期: 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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