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咨询与项目协调

先确定澳大利亚法律要求,再确定测试项目

测试前必须确认适用监管要求。

测试报告只有针对正确的澳大利亚要求、实际销售的产品型号(SKU)和对应版本时才有价值。澳大利亚并不存在适用于所有消费品的统一 ACCC 测试或通用安全证书。本文帮助企业制定测试委托及核查证据,并不表示取得报告即可销售。

询价前,应确定产品用途和型号,核实强制性标准与禁令;如涉及电气、无线通信或医疗功能,还须分别识别其他监管体系。应明确区分法律强制测试与自愿进行的风险控制测试。

先确定澳大利亚法律要求,再确定测试项目

根据《澳大利亚消费者法》(ACL),落入强制性安全或信息标准适用范围的产品在供应前必须符合相关要求;被禁止的商品不得供应。ACCC 指出,即使没有产品专门的强制标准,供应商仍负有产品安全责任。AS/NZS、ISO、EN 或 ASTM 自愿标准不会因其存在而自动具有强制力;法律文件可能只纳入特定条款和版本。

因此,测试方案应形成逐条款证据对应表,而非笼统的“澳大利亚批准”结论。应核对适用范围、豁免、允许的替代路线、过渡规定,以及计划供应日期对应的有效版本。

五类常见产品的测试路径矩阵

产品情形测试及证据路线供货前的关键判断
供36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核对2023年安全标准、允许采用的标准版本及澳方修改;测试机械和物理风险,并检查电池或有害物质的其他要求。仅有通用 EN 71 报告,不能代替对澳大利亚法规条款的核查。
含纽扣或硬币电池的产品根据2020年安全标准评估电池仓可接触性、牢固性和耐用性测试;另行核查信息标准中的警示要求。单独销售的电池适用其自身标准。电芯报告不能证明电池仓或产品警示合规。
婴儿睡眠用品适用自2026年1月19日起实施的安全和信息标准;将设计、性能测试及警示要求对应到具体用品。须确认产品分类以及安全和信息两类义务。
没有专门强制标准的一般消费品记录可预见危险、适用禁令以及有理由支持的自愿测试方案。无专门强制标准不等于产品安全或供应商无责任。
电气、无线或具有医疗功能的产品核查 ACCC 要求,并根据实际功能分别判断 ACMA/EESS 或 TGA 的适用性,另行确定专业测试范围。面向 ACCC 的测试报告不能自动满足其他监管体系。

四项会改变实验室委托范围的适用性核查

  • 玩具:依据澳大利亚 2023 年法定标准第 6 条,应先判断产品是否为面向 36 个月及以下儿童作为玩具而制造、设计、标示或营销。仅标注较高的适用年龄,不能单独决定其他法定条件。委托测试前,应核查明确列出的排除项,例如气球、图书及造型材料。对适用该标准的玩具,须核对 AS/NZS ISO 8124.1:2023、ISO 8124-1:2022、EN 71-1:2014+A1:2018 或 ASTM F963-17 中的指定条款及澳方修改,并满足 AS/NZS 62115:2018 经修改的第 13.4.1 条,而不是整部电动玩具标准。根据第 7 条,如同时适用 2020 年含纽扣电池产品安全标准,重复的玩具要求可被排除,但经修改的第 13.4.1 条仍然适用。普通 EN 71 证书不能替代逐条核对澳大利亚法律要求。
  • 纽扣电池:含纽扣电池产品的安全标准与信息标准具有不同的豁免范围。助听器不适用前述产品安全标准,但属于信息标准所涉类别;部分低风险产品适用特别的警示规则。必须逐一核对各项法令及实际电池结构。
  • 婴儿用品:自 2026 年 1 月 19 日起,婴儿睡眠产品同时适用安全和信息标准。通常,不用于睡眠的倾斜式产品(例如婴儿摇椅)适用信息标准;若营销材料将其描述为可供睡眠,包括使用婴儿睡觉的图片,可能需要同时满足两项标准。
  • 电气设备:EESS 适用于参与地区内落入其范围的家用电气设备。适用时还应单独评估 ACMA 规则;面向 ACCC 的消费品测试报告不能取代这些要求。

向实验室询价前应准备的证据资料

  • 实际 SKU 的照片、预期用途、目标年龄、澳大利亚营销声明、说明书及包装设计稿。
  • 材料及安全关键部件清单,包括电池化学类型、紧固件、涂层、塑料、电子元件和可接触零件。
  • 型号差异表,列明尺寸、材料、颜色、供应商、工厂及共用结构。
  • 适用的澳大利亚强制性法规、条款、标准版本、例外情况以及各项测试的依据。
  • 现有完整测试报告与证书、样品编号、日期、实验室联系人和批次追溯信息。
  • 生产及出货计划、取样地点、批次数量和破坏性测试所需备样。
  • 明确谁负责测试委托、报告审核、纠正措施及最终放行决定。

按具体测试方法选择合适的实验室

ACCC 建议使用可靠且最好经过认可的实验室,但明确指出实验室认可并非所有 ACCC 消费品测试的普遍强制要求。特定监管路线可能设有更严格条件。NATA 认可对应的是具体机构及其公布的方法范围,而不是该公司销售的所有测试服务。

  • 报价是否列明澳大利亚法规、标准版本、条款、偏离和排除项目?
  • 每种方法是否列在该实验室目前有效的 NATA 或同等认可范围中?哪些项目分包或未获认可?
  • 每种有代表性的型号需要几件样品?哪些测试会破坏或改变样品?
  • 报告是否列出型号、样品来源及批次、方法、测量值、判定、偏差和照片?
  • 能否直接向签发机构核实报告真实性、索取完整报告并在放行前处理相互矛盾的结果?

样品规划与不同生产阶段的测试

单个原型未必代表量产货物或全部颜色及型号。必须说明每件样品为何能代表相应设计和材料组;测试本身不能保证未测试的产品完全相同。ACCC 建议在设计、量产、持续供货和变更后进行检查;抽样质检不能替代法律要求的测试。

  1. 设计阶段:在模具最终确认前测试拟销往澳大利亚的配置,并记录局限。
  2. 量产阶段:抽取可追溯的成品,考虑最不利型号及必要的包装样品。
  3. 出货前和持续供货期间:监测材料偏差、装配及供应商更替,说明批次抽样依据。
  4. 发生变更后:隔离受影响批次,比较旧版与新版,并按需安排针对性复测或完整复测。

何时可以采用旧报告或境外报告

境外报告属于待核查的证据,并不是自动取得的澳大利亚市场许可。样品、测试条件、条款及版本必须满足澳方适用法规。不存在对所有消费品统一适用的报告有效期或复用规则。

  • 法规匹配:载明澳大利亚强制性法规、获允许的外国标准、版本和具体条款。
  • 产品匹配:型号、组件、适用年龄、包装、警示及生产工厂与销售库存一致。
  • 覆盖完整:所有相关标准和允许的偏差都有证据;仅在首页印有“PASS”远远不够。
  • 真实性:完整、注明日期的报告,包括方法、结果、样品及批次信息,并向签发实验室核实。
  • 变更核查:检查材料、工装、法律、方法和特别认可条件的变化,书面记录差距。

不合格、复测及产品变更控制

以下变化是启动影响评估的信号,不等于法律一律要求每次变更后做全套复测。应依据受影响的条款及已证明的等同性作决定。

变更情况证据处理办法
纽扣电池仓的螺丝、卡扣或电池类型变化重新评估可接触性、耐用性、误用测试及警示义务;在验证前暂停受影响批次。
玩具涂层、增塑剂、着色剂或供应商变化重新评估化学迁移和机械性能;必要时测试变更材料或成品型号。
婴儿用品的尺寸、缝线、倾角、支架或机构变化重新评估稳定性、夹困风险及相关性能,必要时进行有代表性的全套复测。
包装、说明书或警示版式变化审核法定警示内容、位置、清晰度及产品对应关系;仅在影响安全设计或方法时考虑物理复测。

如样品未通过测试,应停止该批产品的放行决定,获取原始测量和失效原因,确认受影响型号及批次,记录纠正措施,再测试整改后的代表性配置。新的合格报告不会追溯证明旧缺陷库存合规。如果潜在不安全产品已供应,还需单独评估召回及通报义务。

委托测试的顺序与报告的局限

有用的报价应区分测试方法、型号、样品、可能的复测、运费及必要的翻译费用。范围未确定前无法可靠承诺固定价格或周期。实验室测试仅是整体市场准入决策的一部分。

  1. 确定 SKU 分类,建立注明日期的“澳大利亚法规—条款—测试方法”矩阵。
  2. 向不同实验室发送同一份测试要求,并比较认可范围、样品数量、方法、分包、预计时间及完整报告交付内容。
  3. 批准样品流转和最不利型号策略,保留测试前后样品编号。
  4. 逐条审核结果,处理证据缺口、失败及真实性问题,记录供应商的放行决定。
  5. 维护变更台账及基于风险的后续批次检查;法规或设计变化时重新审查矩阵。

有关分类策略、全过程合规服务及单独的 RCM 要求,请参阅相关专题:

澳大利亚产品安全合规顾问 · 澳大利亚产品安全全流程合规服务 · 澳大利亚 RCM 合规服务

进口商经常遇到的具体问题

CE 证书或 EN 71 报告可以免除澳大利亚测试吗?

不能自动免除。应将方法、条款和版本与适用澳大利亚法规及修改要求、实际成品 SKU 逐一比较;如允许采用该路线,再补测证据缺口。

所有 ACCC 测试报告都必须出自 NATA 认可实验室吗?

ACCC 没有要求所有实验室一律获得认可的普遍规则。建议优先采用具备认可能力的机构,但特定体系可能更严格;须核实具体方法在认可范围内。

一种颜色或电池型号通过测试就能覆盖整个系列吗?

只有在有证据证明等同性、且最不利样品的选择得到合理说明时才可能。涂层、锁扣、电池或生产工艺变化都会改变风险。

测试合格,但缺少强制性警示怎么办?

机械或化学测试合格不能弥补法定信息要求缺失。应在整改及核对标识前暂停供应。

工厂更换一个零件就必须重新做全部测试吗?

先以书面形式评估受影响条款和风险。无法证明新旧配置等同时,需开展相关专项或范围更大的复测。

澳大利亚官方一手资料

ACCC 资料区分法律义务与官方指导意见。本文矩阵、样品控制和实验室问题是实际管理工具,不是额外设立的法律要求。

发布负责人: Khachatrian Razmik

更新日期: 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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